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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房产纠纷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在2019,12.30号买房交的定金,因为需要办理贷款,售楼处得等贷款下来,银行给他们拨款了,售楼处才给我钥匙,在这期间售楼处一直把这房子出租了,贷款3月15号才下来,我拿到钥匙的时间是2020,3.15号,我的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呢?售楼处是从我交定金的时间开始收的,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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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分析。您如果有疑问,建议您进一步与律师商榷,商榷是收取费用的,律师也可以为您提供各类法律文书。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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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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