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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有乡政府建房批条,也属于一户,我们村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分,可是批在一般耕地了,还能建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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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杰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万舜(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另外,目前国家也推出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也能释放出部分宅基地,有的地方可能就存在,目前没宅基地可申请,但过几个月又有宅基地可申请的情况。2019年9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PS: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指农民进城买房落户之后,如果有想把宅基地退回给村集体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退出,这是农民的自由,并不是强制性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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