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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同纠纷1个月前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该公司工作已有三个多月,该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是劳务合同,工作期间公司经常进行无偿加班,中途没有任何财物上的补贴。由于公司近期给我安排不在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因而我与公司进行协商未达成。公司便于告知我3日以后进行离职,并给出该公司目前不需要该职务的理由将我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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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雯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您好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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