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北京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朝阳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1) 企业以经营亏损为由终止了营业,未与员工达成任何协议,在停止营业一个月后,就直接向员工发本地区的最低工资。企业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2) 企业准备进行破产关闭,那么企业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如果企业必须与员工解除劳动合,企业需要向员工进行补(赔)偿吗?补(赔)偿费应该怎么计算?
以上问题在此请教你们,非常感谢。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3人 粉丝人数:3742人
刘涛律师有多年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熟悉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执
帮助人数:8人 粉丝人数:64人
本人擅长工伤案件(工伤认定的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预估)、
帮助人数:1939人 粉丝人数:4256人
帮助人数:120人 粉丝人数:20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