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良庆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您好,在农村,丈夫过世后,妻子在不改嫁的情况下,也不居住在农村里了,而是居住在城市,年幼的儿子(12岁)和年迈的老母亲都是丈夫的哥哥养的,平时逢年过节,妻子也不曾回农村参与,老母亲生日、生病住院,也不曾问候半句。妻子在丈夫过世第二年时发生车祸,脚掌被截肢,是残疾人,平时她并不经营家里的土地。家里的土地有自留地和垦荒地,垦荒地是老母亲和丈夫的大姐开垦的,当时丈夫还年幼。如果一定要对家里的土地分经营权,请问,妻子可以经营的是哪部分,如果丈夫的哥哥以抚养她的儿子和赡养老人为由,是否可以获得她的经营权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4814人 粉丝人数:16408人
帮助人数:1709人 粉丝人数:3925人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9人 粉丝人数:2229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22人 粉丝人数:437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