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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互殴,对方先动手,都是轻微伤,对方医疗费用5000元,我医疗费用2000元,派出所让我们自己协商医疗费用赔偿,我主张,我赔付对方的一半(2500元),对方赔付我的一半(1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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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彪,高等四级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四十多年,擅长各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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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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