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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5个月的刷黄胶作业员,其中3个月不是正式工,两个月正式工。公司的公告栏里写着员工工作满三个月足额发放岗位津贴,未满三个月及以下只发一半,岗位标准是,满三个月200元,未满三个月100元。而我拿到的是未满三个月是50元.三个月后我拿的是100元,我要求拿回200元有错吗,能拿回吗?而公司主管一句公司内部规定只100元,合理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经济法系,执业于广东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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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9年开始执业,有多年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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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常年顾问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国有、上市企业等;合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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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军,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曾任职于公安机关从事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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