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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医疗纠纷1个月前

¥9.90

我小孩今年35岁,男孩,2019年底交了一个朋友,一年之内给对方打款11万余人民币,去年5月份因工作问题发现他出现了精神问题,后一直在北京安定医院按精神分裂症服药治疗,11月份无意从他手机发现打款录,故想让他改变自己的行为,但他不同意,继续给对方打款,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从法律上如何解决

查看许延庆律师的回答

许延庆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他现在已是精神有问题了,法律上是无行为能力人或不完全行为能力人。你可以告诉他朋友他打过去的钱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让配合退还给你。另外你可以根据医院诊断确认孩子现在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做他的监护人。这样他的行为就没有法律效力,你们觉得不妥的,从法律上可以要求撤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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