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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属于公产房,而且是与房管站有租赁合同,我母亲想立遗嘱。我想请问一下,处于租赁状态的公产房怎么写进遗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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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兵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 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
    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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