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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8月13号同在网上名称为:上海光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5万元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以前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传真后他们给我传真了一份银行下款通知书,里面什么样的要求我(借款方)要先支付10%的证明我的还款能力的款项。我贷款5万就要缴纳5000元钱证明我的还款能力。把款打到他们公司账户上后,他们才放贷款。连同我缴纳的5000元一起打进我的账户。我很犹豫,不知道这个是否是真实的?是否是骗子公司?如果是骗子公司我现在已经签订了合同,是否有效?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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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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