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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不在地球

广东-江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男方已经成年并且二十岁了,女方17岁,然后他们生了一个孩子,由于后面男方家庭对女方并不是很好,又是打又是骂,女方忍受不了然后选择离开,把孩子给了男方。2018年初男方开始纠缠女方,三月份的时候男方说如果女方不回去跟他好好日子,他就在老家就是毁女方名誉,类似于寻人启事。 我想问男方当时的行为和现在的行为和类似于警告是不是已经构成犯罪或者触犯相关法律,因为女方当时生孩子未满18岁。 然后我想问现在女方是不是也有触犯法律。 接下来现在女方该做出什么方法面对。 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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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毛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 31"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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