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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营一品牌木门店,因个人原因不想做了提出转让。转让时签定了合同双方同意,签订内容是转让费10.5万,包含转让木门样品厂里交的保证金,公司返利等协助转让人签合同。合同签定后他只给了我4万定金,说手头不宽松拖拖,我也同意了并让他写的欠条,在此期间我协助他跟厂里签订了合同,因剩下的部分款没支付样品我没给他。现在他反悔了,觉得跟公司已经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不用支付我剩下的转让款了,针对他这样的行为我应该怎么样用法律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律师给详细回复,非常感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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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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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代办取保候审,常年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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