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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母亲先走,父亲后过世并写有遗书说房子给我哥,我想问,我有份额吗,我能居住吗

查看胡远春律师的回答

胡远春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四兴律师事务所

  • 一、母亲先走,且母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已经开始,你有母亲遗产的三分之一份额,只是没有分割而已。

    二、父亲后走,父亲留有遗嘱,房子给你哥。该遗嘱处分了你母亲这部分财产,该部分无效。就是说,你父亲只能处分他自己这部分财产。

    三、对于你父母的房屋,在没有明确份额的情况下,属于共同共有;在明确了份额的情况下,属按份共有;在没有分割的情况下,你当然有权居住。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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