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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一个朋友由于受到极大的不公平待遇,并出于一时气愤给一个私人朋友发送信息称会发动舆论为自己讨一个公正。但是并没有做出任何行动。后来这个私人朋友向学校方提供了这条短信,校方便以此报警,并以散播谣言罪收走了他的手机并翻看了所有资料,并未查出任何东西。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警方这样办案有任何依据吗?合理吗?依据什么案例能认定我朋友有罪。如果有请您指出
李树真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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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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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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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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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军,中共党员,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部队退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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