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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公司原本缴纳社保还有加班费基数都是按照3500的基数来算的 后来基数调整了 全部按照4000的基数来缴纳社保 但是加班费还是按照3500来算 这样操作合理吗? 还有关于员工请假问题 公司先用请假员工的年假抵除 请假天数 后用 员工周末加班时间来抵除请假天数 周末是按照两倍加班费算的 但是扣除请假天数 只按小时来扣除 不是按照两倍来抵 这样操作合理吗,如没有周末加班天数抵除请假天数 就扣除工资抵除 扣除的工资是按照员工总工资扣 不是按照3500的基数算 也不是按照4000的基数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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