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萍乡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上栗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在槟榔厂加工上班的临时工,未成年。我们上班时间是七点半到七点半,除去中饭和晚饭我们工作时间是十小时到十一小时,可我们八个小时后的三个小时不算加班,只能按照正常计件结算,我们要七点半之后才算加班。而且我们没有双休,双休强制上班,而且没有任何加班费,我们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还在70小时以上,而且过完年初五就要返厂,节假期间返厂只给两倍工资不是三倍,请问是否违背了劳动法的加班费,和加班时间规定以及保护未成年工作时间不大于成年人的规定。
郑强强律师 江西-吉安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李满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在
帮助人数:531人 粉丝人数:3490人
2013年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1519人
马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
帮助人数:1008人 粉丝人数:4662人
赵孟亮律师,担任过廊坊市区政府及廊坊大型集团的法律顾问,有丰
帮助人数:268人 粉丝人数:168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