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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

北京-海淀区抵押担保1个月前

事件描述:我之前在一个军工企业下属的子公司上班,当时入职时被定为一般涉密人员,并且签订了保密协议。在我离职的时候,要求缴一万二的保密押金,并且签了离职人员保密承诺书,内容大致是:我有一年的脱密期,在脱密期内不能到外企上班,也不能去同行业的公司上班。
但是我离职后,在脱密期内去了一家外企,并且也和上家公司有竞争关系。我在外企工作的事情被上家公司知道了,说我违反了国家保密法,现在要扣除掉一万二的押金,并且要求我从外企离职,如果不离职,要向上汇报,追究我的责任。
请问一下,我上家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查看张勇律师的回答

张勇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

  • 你原工作单位的做法如果依你描述的一样,我认为单位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个月前

  • 他们收取了我保密押金,这个也是合理的吗?
    而且其实我的工作内容完全不涉密,只是当时入职的时候不了解这些保密知识,所以被定了密级。
    他们现在要求我离职
    请问一下律师,我应该怎么不损害自己的利益?

    1个月前

  • 你可以和原单位协商,要求给你从现单位离职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保密期间不就业的补贴。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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