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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我们一直在西安生活,榆林市一个县城的乡镇派出所从西安家里把我家人带走至他们当地派出所,十个小时后给我们说是要拘留10日,原因是曝光他人隐私。这个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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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娟律师 陕西-西安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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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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