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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当事人对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裁定都不服,是否可以另案起诉?应该向哪一级法院起诉?被告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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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梅律师 上海-嘉定区 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

  • 所谓的案外人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有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并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针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如果判决、裁定中的部分裁决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涉案标的产权有争议,涉案财产共有人的存在等等,这些都可能引发执行异议的产生,当事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结合案件的事实,综合审查是否符合执行异议的规定,如果执行异议符合,则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若执行异议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则依法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是对原判决、裁定的中涉案标的提出的,对于人民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能对该裁定提起诉讼,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是对原判决、裁定外的权益提出的,则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执行异议的驳回裁定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执行异议被驳回的裁定能否提起诉讼,关键是确定涉案标的是否与原判决、裁定有关,如有关,则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即对原判决、裁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否则,当事人可以就该执行异议裁定依法提起诉讼。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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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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