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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两处房子,一处做面条加工家房子,可以确权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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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庆雷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 四、确权登记的原则和思路是什么?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原则,由镇(街道)集中统一组织,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村(居)委会配合开展权籍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按要求提供登记证明资料。此次权籍调查遵循“全覆盖”原则,确权登记遵循“应发尽发”原则,权籍调查完成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五、纳入登记范围的有哪些?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具有合法权属来源,按时提供登记材料齐全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宗地内的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予以登记。



    六、不得纳入登记范围的有哪些?

    1.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2.一户多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多宅部分;

    3.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面积范围外的;

    4.非本村户口,宅基地和房屋无继承或合法批准手续的;

    5.城镇居民购买和建设小产权房的;

    6.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的;

    7.无合法来源,未按时提供登记材料或提供登记材料不齐全的;

    8.闲置的宅基地,坍塌无法居住的房屋及独立厕所、猪圈、牛栏等附属设施,列入征收、拆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集体建设用地整治范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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