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云浮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广西综合法律咨询 > 玉林综合法律咨询

+PC用户

广西-玉林综合1个月前

我是美容店主,前段时间有位顾客在本店购买了总价3680元包括美体产品在内的12次美体服务,一个月后做到第10次的时候,本店员工为了讨好顾客,用了员工自已的产品帮顾客做身体,没有收任何费用,第二天顾客以此为由说我们消费欺诈,要退全款。我们算是消费欺诈吗?(本店产品三证全)

查看巫传萍律师的回答

巫传萍律师 广西-北海 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 员工的行为应该归属于美容店。所用产品和约定不一致的确实属于违约。员工自己的产品也是没有问题的话,不算欺诈。要求退全款不合理。可以考虑退第10次以及后面剩下的两次。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个月前

  • 确实存在违约。要看这个违约后果达不达到欺诈的效果。员工自己的产品没问题,也没有额外收费的话,认为算不上欺诈。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1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