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东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smiley----浅笑

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本人2008年12月9日正式签字离婚,前妻在2009年12月1日写下一张欠款60000元的欠条,但本人完全不知情,2012年债权人起诉,本人被作为连带责任人成为被告。现前妻不知所踪,且不执行还款,本人又作为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本人觉得,离婚前10天写下的欠条,不属于“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能否申请重审?

查看梁浩森律师的回答

梁浩森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47"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5481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3993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422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8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