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丰台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1.我父母家在通州区,是宅基地房屋,2016年我兄弟起诉我父母,法院判决了有我兄弟一间房屋,调节书其中内容是:2014年由原告(我弟)被告(我父母)共同出资翻建,故判决有我弟一间,当时没写我也出资了,这样我可以再继续起诉有我一间房屋吗?如果我再起诉理由17年由我出资翻建了一间房屋,这样可以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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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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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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