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陕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西安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石某等四人于王某在闲聊时发生争吵和撕打,撕打结束后,过了十多分钟王某找来一个瓶子握在手中,对石某辱骂,石某赶过去与他争吵。王某用瓶子将石某大腿、颈部俩处打伤。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在派出所办案民警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将18000元的赔伤款结给办案人员,过了几天后,办案人员说: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能追究行事责任,领导也不让调解。请问:石某该怎么办?
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派出所是否有权对王某的行为进行认定?请求给予指点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688人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法律维权热线:13083
帮助人数:101人 粉丝人数:6973人
帮助人数:131人 粉丝人数:1724人
帮助人数:990人 粉丝人数:248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