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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和外公年已八十有余,膝下五子,却无一人赡养二老。外婆身患糖尿病,近几日病情加重,脚肿不能下地走路,五子无一人去看望二老,二老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另外两位女儿隔三差五的回娘家抽空照料。五子皆已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最大的儿子已五十有余,最小的儿子四十有余,外公身体还好时就已将全部家产分给五子,现已年迈,却只有一分家产都没拿的两位女儿赡养老人,五子拿完家产现不养老,如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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