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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我在99年2月份借给朋友的亲戚5万元,月利息1分,期限一年,但借款人因做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我当时为了诉讼时效,在每隔二年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交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诉,一直至2020年8月份,现在有的说我己经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不管是中止中断都不能超过二十年。有的说我是可以超过二十年,因为我每隔二年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中断,重计算,不受二十年的限制。请问那个答案是正确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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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丽琴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能匠律所

  • 你好,诉讼时效中断,是指从向对方主张权利之日止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起诉后不交诉讼费,法院没有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即没有向对方主张权利,时效不发生中断。

    1个月前

  • 但对方若对时效问题不提出抗辩,则法院仍可对借贷作出判决。民间采转条的方式解决时效问题,也是可以的。

    1个月前

  • 但对方若对时效问题不提出抗辩,则法院仍可对借贷作出判决。民间采转条的方式解决时效问题,也是可以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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