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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的前期物业是薪酬制,交房后物业却说是包干制,解释是合同印刷错误,以备案为准。请问这种情况购房合同签订的条款是否还有法律效应?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业主有没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按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薪酬制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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