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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公司灯具的电池存在自燃隐患,通知我(技术服务工程师)和上司(区域领导),要求更换隐患电池,但上司和市场销售人员都嫌影响客户关系,都不处理,如果发生重大事故,我会担责或是赔钱吗?怎么做才能降低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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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歆律师 上海-徐汇区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 主体分别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
    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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