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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去年被别人打了,派出所最后调解达成协议,赔付1万1千元,当时付2千元,余额6月份给,到现在未付余额9千,对方电话也不接了,警察说连他的电话也不接,建议去法院,这个程序是什么,派出所应出据什么东西,要请律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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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斯淇律师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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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8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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