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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婚姻家庭1个月前

双方同意离婚,还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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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婉仪律师 广东-珠海 北京天驰君泰(珠海)律师事务所

  • 您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①协议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首先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个月后再去申请拿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②诉讼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则没有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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