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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是在厂里工作岗位上和同事发生口角,我们俩都动手了,刚开始没有拿工具打架,我跑出门外,同事拿一根六楞的长度八十多公分长的铁橇棍追打我,我用手抓挡住了铁橇棍,拉扯中刮伤了对方的眼眉毛上面有一个两公分来长的皮肤出血,这时候又有同事拉开了我们俩。没有在打架。我这样的算什么性质的行为?负担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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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 这类案件,首先看双方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以及以上等级。如果够轻伤,那么就是刑事案件。如果不够,就是治安案件,由派出所解决。

    1个月前

  • 他拿铁橇棍追打我啊?我是空手和同事拉扯中碰破了他的头部,我这个不是特别防卫行为么?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4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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