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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一位妇女与我母亲发生争执打架,然后当日妇女要求赔偿,于是妇女与我母亲到了当地派出所调节,我母亲赔偿了500元。次日,2020年12月4日妇女带着两名男子到我家档口,关了档口灯对我母亲进行殴打,其中一名男子带刀挟持我母亲,一名男子殴打我母亲头部。后面警察到场将3人拘留,拘留了6天便释放了,派出所那边说如果要索赔要走法院程序,我们这边想请问一下这个结果这样合理吗?走法院程序需要怎么操作?需要提供证人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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