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乙方离职后,其未得到的合作所得利益于三个月后由甲方一次性结清 这个是合作协议 我明明是去打工 不应该是劳务合同吗?现在要三个月后发工资,我等钱急用!这个能去劳动局起诉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 防范法律风险实现良好
帮助人数:133人 粉丝人数:1337人
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办理民事刑事案件100余起。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229人
帮助人数:4816人 粉丝人数:16450人
帮助人数:1712人 粉丝人数:396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