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乙方离职后,其未得到的合作所得利益于三个月后由甲方一次性结清 这个是合作协议 我明明是去打工 不应该是劳务合同吗?现在要三个月后发工资,我等钱急用!这个能去劳动局起诉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认真负责,执业经验丰富,人脉广泛。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调
帮助人数:1534人 粉丝人数:3719人
王艳玲,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事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邦盛律师事
帮助人数:3916人 粉丝人数:12604人
赵钦律师,2007年名校硕士毕业,兼任河北省承德仲裁庭仲裁员
帮助人数:82人 粉丝人数:2795人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41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