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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三人出去游玩,分别是王 (男) , 张(男) 李 (女) 其中张某正在追求李 某, 但是苦苦追索不到,于是 便下药,由于意外,王某和李 某吃了春药,导致发生了关 系, 请问, 王某犯法了吗?张 某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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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 1.构成强奸罪,属于情节严重的强奸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受害人能够做的就是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这个事情
    3.强奸案件要定案最重要的是要有你曾反抗或对方强迫威胁你的证据,受害人可以收集保存双方曾经恐吓你的录音或手机短信以及含有对方物证的你的内衣裤等等。只要有这些证据交给公安机关,对方就脱不了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8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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