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乐东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西-北海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们这是离婚前的车贷,但是车上面只有前夫的名字,没有写上我的,他贷款买了车过后不到一个月就分居了,后来离婚,这个债务现在我需要偿还吗

查看邓发春律师的回答

邓发春律师 广西-北海 广西现城律师事务所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贷款属于原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具体偿还情况由双方协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55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585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2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