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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交通事故1个月前

我被车撞,判我三对方七,住院费用治疗费用也是我付三对方付七结清,因谈后续费用叫对方额外赔一万给我,对方不愿意,说在医院该赔多少就多少别的不赔,因此我生气了连自己的误工费护理费也不想要了,就不给他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请问我可以不给他发票吗?我不给他发票去报销保险我挨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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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堂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 在发生事情与人交往的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该自己履行的义务也不能回避!否则对方。很有可能要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如果要买有保险,那么出事故之后依法理赔,那就是对方的权利,你因为生气不给对方发票,让对方不能报销,那就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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