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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刑事辩护1个月前

被人抢奸未遂半年了还能在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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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勋律师 河南-南阳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 强奸未遂按照强奸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减轻处罚。猥亵妇女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强奸未遂应当按照强奸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强奸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以,猥亵妇女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是否构成犯罪,处以何种刑事处罚,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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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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