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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我是女方,我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查看徐前律师的回答

徐前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可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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