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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房产纠纷1个月前

2010年,我承办了建筑用石料矿山企业,A承包了这个企业两年的经营,他自行经营自负盈亏,每立方交公司五元,2011年A租用挖机,欠租金2万多元,写欠条一张,也没有我法人的授权,我法人也没签字,但加盖了我公司的公章,在这九年间,债权人从未和我公司任何人要过此款,去年A因盗切罪被收审,今天债权人把我们公司以及我法人起诉了,请问他是否已失去法律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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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明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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