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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闪婚,登记了,没走流程的婚姻,我和他有一处房子,他拿的首付53万,我和他贷款90万,房贷我还了8000元,其余4个月他在还。他和我异地,他在老家,我在工作城市青岛,520结婚,结婚到现在他就每个月来几天过日子,其余都不来,叫都叫不来,叫来了他就吵架。第六个月他提出来了离婚。我能维护自己什么权利?我什么证据没有,他有我闹脾气的许多聊天记录,对我不利。

查看董世锋律师的回答

董世锋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你还是对方的收入没有特别约定都属于共同财产。

    1个月前

  • 是婚后财产,因为买房登记的。

    1个月前

  • 从你们登记之日起,赚的钱都属于共同财产。还的房贷除非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否则也是共同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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