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昌吉回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上海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宝山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上海-宝山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早晨六点多一名醉酒的陌生男子,破门闯入我家,大吵大闹 厨房碗碟被砸,威胁本人,后面110让我们警局去录个口供,目前没有得到下文,导致现在夜晚无法安睡,此男子的应为警察会怎么处理,法律上属于什么

查看欧阳甜甜律师的回答

欧阳甜甜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喝酒闹事是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的。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0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4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