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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海娇

山东-青岛综合1个月前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长期合同。因为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八万左右损失,车辆有保险。但公司以超过五万(单位自己设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为由将我解聘。我认为既然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就不存在巨大损失了,单位将我解聘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在观看事故视频时发现我有眨眼睛,打打哈欠的行为,认定我疲劳驾驶,但是单位在工作安排中存在四个小时以上行驶情况,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因为堵车耽误时间了,为了撵计划,昨天在仲裁时我以此为理由不承认疲劳驾驶,他们又说解聘是因为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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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杰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

  • 你好,从你的陈述来看,我认为公司解聘理由没有依据,劳动仲裁过程中,我们如实陈述就可以,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需要公司证明,保险可以正常理赔,不存在什么损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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