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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律师,我在朋友圈发表别人对我的所作所为,并把他真实姓名发表出来了,但是没有侮辱性文字,辅导员就说我网络暴力他,我算是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还是网络暴力

查看罗海华律师的回答

罗海华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

  • 构成侮辱的行为。
    侮辱他人的行为,是指用轻微暴力或者以语言、文字等非暴力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必须是“公然”进行。所谓“公然”就是不仅仅当着被害人的面,而且是当众进行的,或者采取其他能够使公众看到或者听到的方式进行(比如网络)。所以按照你的叙述,构成侮辱是没问题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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