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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两个人打一个人 先动手的主犯是轻伤 被打的是轻微伤 请问被打的算正当防卫吗 三个人该怎么判 从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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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

  • 1、先动手的一方,虽然也打人了,但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说轻伤二级或以上损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后动手一方,显然未采用正确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而是与对方互殴,导致对方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一方,应当尽力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与受害方达成民事和解,将对方出具的谅解书递交给检察机关,并向其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争取最好的结果就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最终检方还是起诉了,那么犯罪嫌疑人如果并非累犯,应积极按照刑法72条的原则,争取缓刑。
    以后再次遇到此类纠纷,应当在对方并未使用严重威胁己方生命安全的犯罪手段的情形下,应当采用正当防卫,也就是以控制或逃避的方式避免对方给己方造成伤害,当然,可以在逃不掉的时候,可以采取抵抗措施,那么抵抗措施应当充分考虑对方的人身和生命,应以控制对方手脚或致使对方丧失攻击能力为目的,而非故意伤害对方。
    公民如果面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所采用的抵抗措施导致其伤亡,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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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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