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温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成都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0beaecee8c174001a722255c2a7c6811

四川-成都房产纠纷1个月前

即将为他人做银行贷款担保人,2年还款期限,逾期未还完造成银行追究保证人责任且承担未清偿的债务情况,此时这份担保协议应该怎么写

查看蔡显维律师的回答

蔡显维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责任免除。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3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200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