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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事认识一个年满十八周岁的女大学生,并请她共进晚餐。晚餐前因担心住宿问题就先在宾馆开了一间房,双人间的。随后我放包进房间,她随同跟进。然后一起吃饭,饭局结束时,我询问她晚上怎么办,她说时间晚了,今晚不回去了。我默许了她蹭房,一夜相安无事,并且她只脱了鞋,合衣独睡一床。只是凌晨五时午她因赶去上学,而怀疑宾馆门末开,所以从卫生间窗户出去,下到二楼顶蓬不慎失足遭成腿骨折。事情发生后,宾馆老板问她是否报警,她说不用。但送医后,拍片验伤须做手术,老板觉得事态严重就报了警。警方到场后认宾我有猥亵嫌疑,询问材料送法制科后改成涉嫌强猥亵。请问仅女方一句他摸了我,更没任何证据证明我有暴力的情况。并且宾馆监控显示两次都是她主动进入房间,期间隔壁房客及宾馆老板并没听到房间有异常声音。我该怎样来洗请自己嫌疑?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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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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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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