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潍坊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陕西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渭南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陕西-渭南刑事辩护1个月前

刑事案件受害人啥都不知道,犯人回来了,法院和检查院没有联系受害者判了,受害者对量刑不满咋办。

查看吕迎律师的回答

吕迎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 1. 你说的情况“不一定”都移交法院;
    2. 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或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此时阶段最终结果一是起诉,也就是把案件移交法院,二是不起诉,也就是案件到检察院就不再向前走了,所以程序到此结束。
    3. 刑事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作为对犯罪嫌疑的人从宽处理的一处情节;如果案件事实清,证据足,且犯罪嫌疑人认罪,且取得被害人谅解,而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可以不免予刑事处罚的,检察院可以做出相对不起诉,这样案件不会移交法院。
    4. 如果经审查,案件不属于犯罪,属于一般行政违法,检察院也不会将案件移交法院,检察院会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5. 如果经审查和补充侦查,认为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会作存疑不起诉。
    6. 当然,如果事实清,证据足,认为案情不属于不需判处刑罚的范围的,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把案件起诉到法院。即使这样,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法院审判阶段也会做为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的。
    7. 综上,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一方争取被害人谅解,虽然不一定导致案件终结,但检察院或法院总会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事实使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4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9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