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黑龙江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鹤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周律师,您好。我是某大学一名在读生,本人于2019年10月份在学校内的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个私教课程,全课程总价7200元,每节课200元,一共是36节私教课程,除此之外健身房应允有3节额外课程。本人于去年10月份,先交了3000元,总共上了12节(有3000元的课程合同),于11月份交了剩余的4200元的课程费用,但是没有给我合同,只有收据,今年因为疫情、本人学习课程紧等原因,想向健身房申请退回剩余未上课课程费,请问针对这样情况,周律师是否能给我点建议,如何有效更快的退回课程剩余费用。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