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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涉及人身侵害的免责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鬼屋签订的免责合同,在符合进入条件的人因为胆小被吓晕之后,鬼屋不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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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31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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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卓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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